
国家统一部署的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新系统)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危险废物各项业务流程稳定运行,省固废平台发布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统一部署的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新系统)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原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接口上报功能将关闭。国家新系统对危险废物电子管理台账数据、转移联单数据和经营单位电子记录簿数据的采集和对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技术要点前期已在省平台公告栏共享),为做好与国家新系统的联调对接,确保危险废物各项业务流程稳定运行,现就省平台升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平台升级时间
省平台升级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21:00至12月1日(星期一)8:30 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省平台将暂停服务(企业用户无法登录、办理业务)。
二、相关业务工作安排
(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处理
1、已发起运输的联单
相关单位应在11月28日21:00(省平台停机)前完成已签收危险废物联单的全部办结。在途运输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和已运输结束、未及时办结的联单,升级后可能无法上报国家新系统进行办结(待国家新系统明确解决方案再另行通知)。
2、未开始运输的联单
省平台升级前已发起填报、未开始运输的联单信息,因无法和国家新系统进行对接,将全部予以删除。
3、联单作废和补录申请
因国家新系统未有明确的联单作废和补录接口,省平台自11月28日21:00起,暂不接收联单作废申请,相关补录功能也将暂停。请相关单位在联单确认接受、办结前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4、临时措施
省平台升级期间,确需开展危险废物转移业务的,应先运行纸质转移联单(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统一样式,见环办固体函〔2021〕577 号附件 1),待国家新系统明确联单补录流程后再另行通知。
(二)、危险废物电子管理台账功能
1、已安装危险废物物联终端设备的单位
应联系设备供应商(服务商)按照国家新系统接口升级要求(接口文档地址 https://docs.cswm.org.cn/iot/ , 物 联 网 接 口 地 址 https://test-iotapi.cswm.org.cn/iot-server/),于12月1日前完成物联终端设备联网改造升级工作,省平台原有电子管理台账数据接口将于11 月28 日21:00起关闭。根据国家新系统要求,今后电子管理台账数据(含产生台账、入库台账、出库台账、自行利用/处置台账、出库台账数据等)由企业端物联终端设备采集后直报国家新系统(后续省平台将从国家新系统回流数据,企业端可通过省平台查询数据)。
2、未安装危险废物物联终端设备的单位
以及已安装设备、但未完成接口改造升级的单位,后续可在省平台网页端手工录入电子管理台账数据,手工录入的台账数据由省平台统一上报国家新系统。
(三)其他调整内容
1、基础信息完善
原辅材料、主要产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环节等信息实时对接上报国家,取消了删除权限,增设了停用、启用权限。
2、产废单位出库台账
(1)取消了“一对多”出库功能(多个入库批次合并出库),调整为“一对一”出库(逐一出库)模式。
(2)取消了分批出库(部分出库)模式,只允许一次性(全部)出库。
3、经营单位管理台账
(1)取消了“一对多”入库功能(同种废物多份联单合并入库)和合并入库功能(同份联单同种废物多袋废物合并入库),调整为“一对一”入库(按包装入库)模式,允许多批次同时入库(对应生成多条入库数据)。
(2)取消“一对多”出库功能,调整为“一对一”出库(按包装出库)模式。
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联单填写环节,省平台升级后,产废单位每次转移前需先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台账或立产立清台账后,方可填写联单。不能像以前那样(先转移后申报),直接填写转移量。
联单接受环节,新增“全签接受”、“重量修改”、“全退或部分签收部分”退回三种处理模式。
(1)全签接受:所有废物包装重量一致,进行全签收办结。
(2)重量修改:联单全签,但签收量与转移量不一致时,可发起按受量修改协商,需要由移出方、运输方、接受方三方协商确认。
(3)拒签(全退)或部分签收部分退回:发现转移联单信息有误需要拒签或部分签收部分退回时,可发起退单退货转移联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应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监管单位尽快配套安装危险废物物联终端设备并按国家新系统接口要求完成数据直报功能配置(或改造升级),按要求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全过程运行,打通危 险废物包装赋码后入库、出库、自行利用处置、经营单位接收入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实时扫码流转,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流和废物流合一的“一码贯通”跟踪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扩大至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单位。
(二)各危险废物物联终端设备供应商(服务商)根据国家新系统接口要求认真做好设备升级改造,及时组织对所服务企业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相关单位规范使用终端设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数据采集、实时上报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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